稅務常識在公證實踐中的重要價值 |
【我要糾錯】 | 【字體:大 默認 小】【打印】【關閉】 | ||
|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與法治建設的逐步完善,公證制度的社會價值不斷凸顯??梢哉f,公證日常工作的有序開展、公證法律服務質量的優質化和公證預防社會糾紛的有效實現,不僅有助于提升公證行業的社會滿意度,更是有助于促進我國法律體制體系的完善和社會生活的和諧發展。公證工作在實踐中具有業務范圍寬泛的特征,因此公證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必然會關涉較為龐雜的知識領域和技能類型,而對稅務知識的掌握正是其中不容忽視的內容。
一、稅務常識在公證實踐中的重要性
伴隨著我國稅法的不斷完善,特別是在當前我國稅務征收體系不斷健全的大背景下,公證人員掌握必要程度的稅法知識以及稅收實踐常識的必要性不斷提升。
第一,有助于公證行業更好地履行社會治理職能。在公證工作中,因公證工作與經濟交往具有的密切關聯性,很多公證具體業務的開展均可能涉及稅務相關問題。缺乏必要的稅務常識,可能造成公證人員非自愿參與或介入到不合理避稅交易中。這樣的行為不僅會引發對公證的負面評價,更可能影響公證助推社會治理的職能的有效實現。例如,股權交易、不動產交易、兼職勞務報酬等可能涉及大額交易的行為,均應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繳納稅費,但實踐中個人交易主體可能會通過代持、不動產交易且暫緩過戶、陰陽合同等試圖規避承擔納稅義務。公證人員如能夠對我國稅收種類、稅收征收體系、納稅主體等具有一定程度的掌握,則可以更好地在業務開展中甄別可能涉及不當規避納稅義務的公證業務申請。
第二,有助于公證從業人員更好地提供公證法律服務。在實踐中,針對特定公證業務,能夠為公證當事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提供綜合性的優質法律服務,已經成為提升公證社會認可度的重要因素之一。隨著不動產交易等較大金額的財產交易行為在民眾生活中的普遍化,掌握一定程度的稅務常識,為公證當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詢服務,使當事人能夠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選擇對自身最為有利的公證法律服務方案,理應成為評價公證人員職業素養的標準之一。例如,我國遺產稅尚未實行,但針對不動產的贈與特別是非親屬間的不動產贈與則需要征收較大金額的稅費。因此,公證人員在接待當事人的公證遺囑等相關業務咨詢時,如能全面告知不動產由法定繼承人繼承以及不動產由非法定繼承人接受遺贈這兩者間可能存在的巨大稅費差別,則不僅能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還可以最大限度避免相關公證業務的辦理引發投訴糾紛。
第三,稅務常識的了解和掌握能夠降低公證執業的風險。近年來,我國稅務征收體系不斷健全,稅法各項制度的執行也不斷嚴格化,各類涉稅相關處罰案件不斷涌現。公證工作與經濟交往關聯密切,一些公證業務經常會涉及高達幾千萬、上億甚至是十幾億的交易流水,而其中極個別當事人可能出于種種原因,意圖通過公證業務的辦理進行不合理避稅,或通過公證業務的辦理為可能涉及不合理避稅的交易提供交易保證。在上述情況下,不論公證業務的辦理直接或間接介入了可能存在不合理避稅行為的交易,均可能對公證人員帶來行政甚或是刑事處罰風險,因此,必要程度的稅務常識也已經成為當前稅收嚴管背景下公證人員降低自身職業風險的必備職業技能。
二、稅務常識掌握的難點與困境
結合我國當前的公證實踐,公證業務的日常開展可能在如下方面與稅務知識、稅務實踐發生關聯:一是涉及不動產交易的公證業務,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不動產的遺囑、繼承、贈與、不動產交易合同、不動產置換合同、不動產代持等公證事項的辦理。需要強調的是,本文主要目的在于探討公證工作中掌握稅務常識的重要性,而不是探討公證實踐中各項具體業務的合理性與地區間差異問題,因此,對于代持這類具有較大爭議的公證業務不做存在合理性分析,僅對其在稅務常識掌握必要性層面進行關涉。二是涉及股權交易的公證業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權代持、股權交易、股權置換、股權投資、股權投資收益等公證事項的辦理。三是其他可能涉及大額交易的公證事項,如設計委托合同、技術轉讓合同、特殊類型房產的租賃合同、單次大額勞務提供合同等。
公證人員在工作中掌握必備的稅務常識必然會遇到不小的困難,這些知識掌握難點主要來自于:第一,稅務知識具有較強的專業性。稅務問題不僅具有較強的財務會計科目特性,而且并不像民法、刑法、行政法,屬于法學教育中的傳統主科,因此,多出身于法學專業的公證人員,其自身的知識結構和學習習慣使得其容易忽視對稅務知識的學習和了解。第二,稅務知識具有較強的龐雜性,進而增加了掌握稅務常識的難度。如非專業稅務人員,很難準確掌握不同稅種、不同征收環節、不同納稅義務主體的詳細規定和實踐做法。第三,稅務實踐具有較強的地區差別性和政策性。稅務本身就具有很強的引導經濟發展的屬性,因此,各地、各部門在不同時期為了實現特定的社會發展目標,可能會在國家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出臺特定的減免稅費政策,或為實現特定時期的宏觀調控目標,針對同類型交易行為出臺差異化的稅收政策,如不動產交易稅費的調控征收等。第四,稅務知識具有相對較頻繁的變動性。誠如上文所言,稅務征收的重要職能之一就是引導社會經濟發展、實現當前社會宏觀調控目標,因此,稅務征收相關法規、實踐,往往具有更迭快速、規范文件多樣化的特性,這些均進一步加大了公證人員掌握相關知識的難度。
三、稅務常識掌握的主要原則和可能途徑
雖然掌握相關稅務知識和了解稅收實踐制度具有較高的難度,但公證人員可以嘗試通過如下方法掌握相關稅務知識:第一,學習掌握國家稅務征收相關的大政方針,如國家稅法的條文、我國稅種的劃分、初步了解我國各項稅務征收的社會調控目標等。第二,重點了解與公證業務實踐相關的稅務問題,如不動產贈與、遺囑繼承、交易的稅費征收政策等。第三,通過座談、專題講座等更具有針對性的形式,了解本地的不動產登記和稅務征收工作實踐、動態。第四,關注國家當前的涉稅重點案件的進程,從中了解國家當前的稅務工作重點,特別是從中吸取教訓,進而避免實踐中可能引發的公證執業風險。
同時,需要強調的是,正是因稅務問題必然具有的復雜性和專業性特征,公證人員在自身工作中、在運用稅務知識的過程中應盡量秉持如下原則:第一,確保自身對國家稅務征收的基本規定和制度掌握準確。第二,保持與本地稅務、工商登記、不動產登記等相關部門常態化溝通,確保自身掌握的稅務知識符合當前稅務征收實踐的現實規定。第三,公證人員應將自身掌握的稅務知識作為服務當事人、判斷執業風險的輔助工具,同時謹記自身并非專業的稅務工作者,在為當事人提出公證服務方案建議的過程中,注意告知當事人對可能涉及巨大經濟利益的稅務問題務必前往相關稅務部門咨詢確認。第四,公證人員對可能影響大額稅費征收的公證事項的辦理應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避免不必要執業風險。
(責任編輯:張楚瑤) |